建筑工程合同无效逾期竣工的,发包人能否要求赔偿工期拖延损失?因发包人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能要求赔偿吗?
2026-03-23合肥建筑工程房产律师
张亚楠,合肥建筑工程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逾期竣工的,发包人能否要求赔偿工期拖延损失?
生活中,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并非当然有效的,某些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当合同无效时,承包人又逾期竣工并交付建筑工程的,发包人还能不能要求赔偿工期延误的损失呢这在实践中,要视情况来定。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按规定,当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常见的具体情形有:
没有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冒用、盗用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去承揽工程。
低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具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以有偿方式将自己的资质证书出借、出租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者以联营、合作、挂靠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常见的具体情形有:
串通投标,即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
投标人未经委托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投标骗取中标的行为,如不具备法定的或投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挂靠”甚至冒名顶替的方法,以其他具备资格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竞争。
投标人以提交虚假的营业执照或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
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施工合同,该合同无效。
那么合同无效时,承包人逾期竣工,发包人能否要求赔偿
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可以要求赔偿,但是最终能否要到赔偿,或能要到多少赔偿,要是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规定,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该相互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大小承当相应的责任。
因此,当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承包人逾期竣工的,发包人可以要求赔偿的,只最终能否获得赔偿,就看实际案情了。说白了,就是看双方证据资料如何。能不能证明自己没错,或能否证明对方有没有错、有多大的错等。因而,建议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那样有利于收集证据资料及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争取到最大的赔偿金额。
因发包人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能要求赔偿吗?
因发包人拖延付工程款、未按时提供建筑材料、图纸等各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必然会造成承包人的损失。这种情况下,承包人是可以要求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的。
发包人导致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索赔
当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任何一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积极履行合同,要是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工期拖延,就是建筑工程合同违约的一种。根据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因此,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就是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通常在实践中,因为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如下情况,承包人可以索赔:
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
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
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但发包人出现前三项情况时,应当达到承包人无法施工的程度,造成停工的,承包人才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工期拖延费用、合理利润损失等费用。否则,承包人不能要求赔偿,反而可能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此,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无法自行确定是否可以索赔的,可以咨询建筑工程律师或直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承包人在提出索赔要求时,必须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所遭受的损失,否则即便到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判据发包人不赔或少陪的,所以建议双方无法协商赔偿事宜。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的,要注意先收集好充分的证据资料。
